“九一三”事件的历史追问与求证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肖思科

1971年9月13日,蒙古人民共和国温都尔汗地区发生的一起空难,令中国政界为之震动。

不久之后,由共和国总理周恩来领衔的中央专案组经过深入调查,正式对外公布了调查的结论。

中共党章指定的法定接班人、我国政坛上的“二号人物”——林彪元帅,图谋篡夺党权,在其阴谋政变失败后,慌乱之中仓促出逃,却不幸机毁人亡。

十年之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再次组建了规模庞大的调查机构,对该被定性为“反革命集团”的案件进行了深入复查。经过历史的审视,两次调查得出的结论不谋而合。

树欲静而风却未曾停歇。自林彪事件发生至今已逾四十载,国内外诸多自称“知情者”、“遗属”以及“研究学者”之人,纷纷抛出关于林彪的各种臆测,诸如“导弹击毁说”、“西山镇压说”、“绑架逃逸说”、“替身替死说”以及“软禁寿终说”等,种种传言纷扰不断。

无疑,林彪的离世原因唯有一种解释!本人自多年以来对此事持续追踪与关注,现执笔回首,将四十载间所积累的零星见解,分享于众。

“西山镇压说”宛如泡沫般荒谬,一经触碰便瞬间破灭;书中181页至262页的内容明显抄袭了本人的专著;至于赵研此人,经过核实,根本不存在。

毛泽东毅然决然地作出与接班人林彪决裂的决定,遂命掌管中共中央警卫局的汪东兴负责安排,让二人在“玉泉山”会面。酒宴结束后,林彪乘坐的车辆从玉泉山启程返回,然而伏兵突袭,林彪不幸遇难。

此说大致如此。这或许是我国国内最早公开发表的专著,其中对林彪之死与中共中央公布结果的不一致进行了探讨。然而,关于这一观点,在国外早已有所流传……

此前10年,也即1983年初,在美国纽约和伦敦同时出版一本署名姚明理(Yao Ming—Le)十多万字的《林彪的阴谋与死亡》。

同年六月,台湾地区亦推出了莫绍平与傅依萍两位翻译家所翻译的中文版。该书在香港远东出版社的出版时,更名为《林彪之死》与读者见面。

此书由美国记者、“中国通”史丹利·大诺撰写评论推介。该书引用不少所谓中共高层秘密文件及其一些回忆录,所要揭发的内幕是:

林彪图谋挑起中苏之间的冲突,意图夺取政权;林立果曾誓言袭击毛泽东的专列,却因犹豫不决而功败垂成;林彪在出席毛泽东的晚宴后不幸遇难;而那场在外蒙古发生的机毁人亡事件,则是林彪所谓的“小舰队”的终结。

全书所传达的核心观点,无非是对中共中央公布结果的不实之处的揭示。

果真如此吗?经过笔者深入探究,却发现这犹如泡沫,一触即破。

首先,参照《云南人民出版社》所出版的《揭开林彪死亡之谜》一书,其内容与海外所发行的三个版本高度一致。唯一的差异仅在于作者名的翻译,分别译作“姚明理”与“姚明乐”。

《揭开林彪死亡之谜》一书实则“偷梁换柱”。全书共288页篇幅,其中181页至262页的内容,竟直接抄袭了笔者所著的《超级审判——图们将军审理林彪反革命集团亲历记》中的若干章节。此书的真伪,读者自是心知肚明。

次之,该书作者姚明理在其著作中,除了引用中共中央公开发布的三批林彪专案组相关材料外,其余内容则几乎全部源自所谓“中共高干”赵研极的回忆录。经过笔者的调查核实,发现中共中央、中央公安部门以及解放军系统的高级干部名单中,并无名为赵研极者。

这位作者之“巧妙”之处,在于“赵研极着手撰写回忆录之际,健康状况已严重恶化,且文稿未竟其事,他便与世长辞”。无人可证其详,这正是作者意图所在。

再者,便是时间上的冲突。该稿件提及,1971年9月12日夜晚,毛泽东在“玉泉山”与林彪共进了一场被称为“最后一餐”的晚宴。

据我所知,1971年9月12日,毛泽东莅临丰台站,随即召集李德生等同志进行了一番重要指示,随后当晚便返回了中南海。

据李德生、陈先瑞两位将军以及中央警卫局邬告成副局长透露,毛泽东当夜并未现身“玉泉山”。

另一方面,证据表明,林彪当晚绝无可能身处“玉泉山”,实际上他正位于北戴河。经过对数人的调查,尤其是林彪的亲信卫士长李文普的证实,我们得知林彪当晚未曾离开北戴河分毫。单从时间线来看,这一说法便已不攻自破。

“所谓‘导弹击落说’不过是毫无根据的臆测;那些孔洞并非导弹造成,当时我国的导弹射程还无法达到200公里;周恩来总理生前已明确留下指示:我再重申一遍,林彪同志的座机并非是我下令击落的。”

别具匠心的姚明理在揭露所谓内幕之际,对林彪专机失事提出了独到见解:他指出,在那场发生在外蒙古的悲剧中,林立果的“小舰队”成员涉嫌其中,而该架飞机系遭导弹击中后坠毁。

非但如此,我国驻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在飞机坠毁现场进行了调查,并带回了一张照片。照片中同样显示飞机翼部存在一处洞孔。这两项发现不约而同,曾引发外界对于飞机是否被导弹击落的猜测。

在《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斗争》一文中,中办负责人汪东兴已对此事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周总理向毛泽东汇报了林彪叛逃的情况,毛泽东当时表态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是天意,无可奈何,随他而去吧!”由此可窥见,毛泽东老人家并未打算对林彪施以极刑。

一旦导弹击落,洞孔理应贯穿,但实际情况却是洞孔仅呈单面爆炸,铝刺外翻。据此,我们可以断定该洞孔并非由导弹造成。

此事件不仅王海将军等人的研究成果予以佐证,而且曾赴蒙古并携回相关照片的驻蒙使馆职员孙一先亦在其回忆录中予以确认。

当时透露该洞孔信息,主要基于林彪专机坠毁地点与苏军驻蒙基地邻近的考量,因而产生了苏军可能发射导弹的疑虑。

提出此疑问后,遵循周总理的指示,我方迅速与中办负责人杨德中同志以及外交部军代表李耀文将军等人会面,并迅速安排了一架与事故飞机型号相同的飞机进行现场检验。经过检查,我们即刻排除了“导弹击毁”的猜测。这是因为飞机外部的铝刺是由于内部爆炸造成的,并且我亲眼目睹了飞机内部的构造,确证了是由于电路故障导致的油箱爆炸。

在过去的十余年间,笔者曾多次向弹道学与导弹领域的专家咨询,他们普遍得出的共识是,在那个时期,中国导弹击落蒙古温都尔汗上空的飞机几无可能。原因在于,当时的导弹射程尚未达到200公里,而我国与温都尔汗的距离超过1100公里。

此事本已尘埃落定,然而,近期在台湾出版的一本专著《谁杀了林彪》(作者王兆军)却再度将旧事重提。该书竟将此说嫁祸于当时全面负责处理林彪事件的周恩来。幸亏周恩来生前已有相关留言,对此事有所交代。

彼时,周恩来在广州市举行的一次高级干部集会上发表讲话:

“请允许我再次强调,林彪的座机并非受我之命击落。事实是,它在迫降过程中发生了自我爆炸,走向了自我毁灭的结局。

众人或许会深思,林彪身为中央副主席,而我不过是一名常委。在军队中,他担任副统帅,而我并未担任任何军职。我又有何权能,下令将党中央副主席、军队副统帅予以撤职呢?

他乃是被写入党章的九大接班人!一旦我下令,我又如何能向全党、全军及全国人民作出交代呢?!

总理的言辞既合乎情理,又颇具说服力,现场数十位听众纷纷记录下其话语。

“绑架逃离说”缺乏实质性的证据支持;内勤人员曾偶然听闻林、叶等人的一些零星对话;林的卫士长回忆道,林彪登车后询问过“前往伊尔库什克还有多远”;如此庞大的飞机,根本不可能在北戴河上空进行绕圈飞行。

在林彪逃亡与死亡的各种传闻中,“绑架逃逸说”尤受关注。这一说法流传已久,并且源起于林彪的亲属之口。然而,近年来我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关注和研究,却始终未能找到任何能够佐证林彪被绑架的合理依据。

当年1981年的开端,正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设立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特别审判庭工作告一段落之际,“两案”办公室接到了一封林彪直系亲属的来信。信中声称,林彪是被叶群以及林彪反革命集团中的“小舰队”成员所诱骗,致使他被迫登机逃离。换言之,林的叛逃事件实际上是一场绑架行为。

“对XXX,需对XXX的相关前后交代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据此,林彪案件审理部门随即组建了一个专责小组,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经过调查,写信的当事人对于林彪“被骗上飞机”的说法已流传甚久。1971年9月12日夜晚,当她向驻北戴河的中央警卫局部队汇报情况时,便提及他们(叶群、林立果等人)意图将林彪“带走”。同年11月,她在向中央提交的文件中,依旧维持了这一说法。然而,随着中共公布57号文件,当事人的态度发生了显著转变,她先后向毛主席和周总理写信,表达了对中央关于林彪等人叛国罪行批判及结论的坚决支持,并宣称“数年前便已得知林彪图谋不轨”。

至1979年11月初,当她为江西省一位前高级官员出具证明文件之际,再度提及林彪系“被诱骗登机”的言论。

非但如此,另一位身处海外的“九一三事件”幸存者,其观点亦与当事人不谋而合。在《自己写自己》一书中,她以更为奇特且细腻的情节与推理,阐述了林彪乃是被林立果与叶群所劫持,从而逃离的真相。

经过笔者多次核实,这一说法实难站住脚跟。起初,林彪在逃离之前,即9月初,便已与叶群、林立果进行私密会谈,并着手策划后续行动。例如,内勤人员曾听闻一些零星的言语片段:

“他们往往盲目服从”;“若说我是特务,若我被派往农村,那我将如何是好,没有安眠药如何自处”;“各个军区都不会站在你这边,许世友紧随毛主席的脚步,他也不会与你同心协力”;“未曾料想,林立果的活动范围竟如此之广”;“黄、吴、李、邱……这些人都交给我吧,一旦抵达香港,一切都将迎刃而解。”等等。

这些对话出自林彪、叶群、林立果三人间的秘密会面,内勤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系有意间(包括部分由当事人所安排)得以听闻,因此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其次,根据林彪发布的“九八手令”分析,林彪充当了主谋的角色,对其实质核心了如指掌。

1971年9月8日,林彪反革命集团密谋发动政变。林立果在抵达北戴河后,携回了林彪签署的“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命令办理”的手令。正是凭借这纸“手令”,林立果部署了“小舰队”政变计划,并成功骗取了空中交通工具。随后,周宇驰亦利用此“手令”骗取直升机,企图逃亡。

关于林彪“手令”问题,前一段也有人提出质疑。据笔者了解,在林办确有一个李姓打字员能模仿林彪字体。但此事可能性不大。因为在特别法庭鉴别特征时,有字迹专家已鉴定那张“手令”出自林彪亲笔书写。

笔者亦曾将“手令”残片之复印件以及林彪书法作品之复印件转交予一位擅长字迹鉴定的友人,其作出的鉴定结果与特别法庭的结论不谋而合。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当下,字迹鉴定技术已经变得相当普及,遇到任何疑点,解决起来应当不会太过棘手。

此外,在近年的多次探访中,作者屡次与林彪逃离现场的目击者李文普等人进行了交流。李文普依旧强调,林彪上车后询问了“从这儿到伊尔库什克还有多远?需要飞行多久?”同时,多位目击林彪离开现场的证人也提供了证词,证实林彪是自行离去的。

“……待司机杨振刚将车辆驶至,林彪、叶群、林立果、刘沛丰随即从屋内走出。刘沛丰手提三四个皮箱率先登车。随后,叶群与林立果亦上车,林彪则最后一步踏入车内。在经过门口时,林彪还不忘询问内勤:‘所有物品是否都已装载完毕?’他步伐轻盈,面露喜色,帽子未戴,大衣也未披。”

林彪上车无绑架迹象。

林彪的叛逃至苏联,李文普的证词无疑占据着关键地位。然而,有人将其视为孤证。实则,这一证据并非孤立存在。近期,笔者有幸采访到了在“九一三事件”中遭周宇驰劫持直升机的机长陈士印。陈士印透露,飞机起飞后不久,周宇驰便展示了一幅标注有“北京——乌兰巴托——伊尔库什克”的航线图,而该图在几天前就已备妥。由此可见,林彪叛逃苏联的计划与准备早已悄然启动。

陈士印与3685号直升机

在以“未亡人”的身份撰写自传时,作者巧妙地描绘了一幅画面:飞机在北戴河的上空划过一道完美的圆弧,暗示着飞机即将返航。换言之,林彪意图返回北戴河,却因禁飞令无法降落,只得飞往苏联。经过笔者与专机师长及林彪专机组幸存者的深入探讨,我们发现,如此庞大的飞机,在北戴河上空进行圆圈飞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这不禁让人怀疑,这一细节的加入,背后定有深意。

“是即是,非即非。”经过深入分析,我认为他的证词并未给他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利益。林彪事件爆发后,他遭到了降职,若他真的与林彪集团同流合污,又何必中途退出?再者,林立果又何必向他开枪?我与李文普有过多次交流,坚信他的话语中蕴含着可信的成分。

“林彪的败笔,全在于他的妻子!”

“软禁”与“替身”之谈,实乃荒谬至极。此说竟源自一位现已离职的派出所民警。在哈尔滨街头,曾有人目睹一位与林彪外貌颇为相似的人物,然而林彪仅以一笑置之,他从未寻觅过任何替身。

自某个不明时段与出处,悄然流传开一则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其内容便是所谓的“林彪软禁说”。

最早,笔者见到一个从国外回来的学者在饭桌上讲起此事,而且很具有传奇。据这位身份不低的人说:他从公安部的一个人得到印证,林彪谋害毛泽东的事情败露后,“小舰队”乘机逃跑,而林彪被抓起来了,被公安部送到山西侯马一个山沟里关着。传言者说得很玄:林彪的胡子、头发长得一尺多长……

姑且不论林彪之死的确切地点,单就他“头发长至一尺有余”的说法便显得不甚合理。林彪素以“林秃子”著称,其脱发问题早已导致他成为了一名秃头。

再论林彪,其身陷机舱之事实无可置疑,亦非在蒙古温都尔汗之地不幸遇难。据1996年1月31日的《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披露,该刊记者彼德·汉南曾对前苏联克格勃特工进行专访。特工们自温都尔汗带回林彪的头骨,并参照林彪在苏联的病历资料,通过枪伤、牙齿磨损及肺部钙化点的分析,证实了在蒙古荒原上遇难的正是林彪本人。这一结论,即便在美国和前苏联,亦无任何疑义。

“昔日,刘少奇、彭德怀、贺龙均因软禁而离世,我们这些老者闲谈时,亦曾探讨林彪之死是否亦属同类命运。旁人在闲聊中如此分析,我亦不禁深思,这其中的道理是否确有几分?”

谣言由此生。

“替身说”令人惊诧。

曾有小道消息在海外流传,声称林彪乘坐专机逃离我国,最终机毁人亡的不过是他的替身。更有甚者,据说林彪抵达苏联某秘密军事基地,并在此训练雇佣兵。换言之,林彪运用“金蝉脱壳”之计,成功逃至海外,其人依旧健在。

这纯属无稽之谈,关于林彪是否拥有替身的说法,一经调查便水落石出。

一位曾服务于四野前身“东总”的老者回忆道:在哈尔滨,他们曾在街头偶遇一位与林彪外貌颇为相似之人。将此事告知林彪后,林彪只是淡然一笑,此后便未曾再提及此事,更未寻觅过任何替身。采用替身手法乃外来之举,共产党人中尚无人采纳此法。老人最后说:外国电影看多了!”

老人的言辞在林彪的贴身卫士长李文普那里得到了证实。李文普与林彪共事多年,未曾听闻林彪拥有替身。他坚决驳斥了“替身代死”的说法,其言论自当具有权威性。毕竟,他是为数不多的目睹林彪叛逃现场的目击者之一。

再者,事实已经证实,林彪之死并非替身所为。即便他在苏联的某个秘密军事基地幸存,随着前苏联的解体,这一切也早已公之于众。如今,真相已然水落石出,世上无人再见到林彪生还的踪迹。

过往的疑虑,源于“四人帮”尚掌握权力之时;如今,历史的公正不容置疑。

关于林彪之逝,众说纷纭,而其真正之死因,必然不外乎一。

事件初露端倪之际,中央便分阶段披露了相关情况。然而,早期发布的报告里,部分内容引发了公众的疑虑,实属情理之中。譬如,报告中提及林彪与苏联有勾结,这一说法缺乏确凿证据。更关键的是,当时“四人帮”依然掌权,林彪集团与其既有勾结,亦存在内部纷争。因此,公众对材料真实性的质疑并非无的放矢。

恰逢八十年代序幕初启之时,邓小平力主实事求是的思想方针,众多悬而未决的问题由此得以还原其历史真相。与此同时,中央政府设立专案组,对林彪事件进行重新审查和审判。可以说,那时的审查报告和审判结果体现了公正的原则。

经过两度审阅与一场审判,得出的结论不谋而合:林彪集团实为反革命团伙。该集团曾企图实现“和平过渡”,却未能得逞;进而密谋政变,亦未成功,终是在逃亡途中,不幸在异国他乡遭遇意外,坠落身亡。这一结论的得出,无疑是建立在详实确凿的事实之上。

笔者认为,至少在现阶段,诸多未经证实的传闻尚无确凿证据支持,林彪的逝世之因唯有官方所公布的结论能够成立。